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12月17日
尊敬的“踏雪昆侖”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1、《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居民住宅供熱計費面積范圍包括使用面積、內部及其周圍全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其中與相鄰用戶的隔牆按1/2計算。
計費面積依據竣工圖紙計算,無竣工圖紙的依據設計圖紙計算,無圖紙的老住宅可按計租面積的1.3倍計算。如有疑義,以實際測量值為准,相鄰住戶間的隔牆量至牆中線,周圍牆體一律量至外牆皮。
第六條規定:居民住宅特殊房型和部位計費面積按照以下方法確定:
(一)陽臺: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在房屋主體結構以內的按50%計算,在房屋主體結構以外的不計算;安裝采暖設施的按100%計算。
(二)補建供熱設施住宅的廳、廚房和衛生間: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按50%計算,安裝采暖設施的按100%計算。
(三)躍層:按各層面積之和計算(多層共享空間按該部位面積乘以共享層數計算)。
(四)閣樓: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50%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100%計算,不足2.8米的按50%計算。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坡頂型閣樓按25%計算,平屋頂型閣樓淨高大於2.8米(含2.8米)的按50%計算,不足2.8米的按25%計算。
(五)悶頂(僅有進出口沒有固定樓梯相通的頂層):安裝采暖設施的按照閣樓計算,沒有安裝采暖設施的不計算。
(六)超高:按超高部位面積乘以層高系數計算,其中層高系數為層高除以3米。
(七)地下室和車庫:安裝采暖設施的按50%計算,未安裝采暖設施的不計算。
(八)其他特殊房型和部位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請您根據您的房型來計算面積及費用。
2、根據《天津市供熱采暖費退還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在供熱期內,居民用熱戶安裝供熱設施的臥室和起居室(廳)溫度應當不低於18攝氏度,其他部位溫度應當滿足設計標准規范要求,具體標准由供熱用熱雙方在供用熱合同中約定。
如廚房和衛生間安裝供熱設施,無法達到供熱用熱雙方在供用熱合同中約定的溫度,可根據條例要求退還相應的供熱采暖費;如未安裝供熱設施,則無法要求測溫及退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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