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持2012年12月1日現場處罰的<公安交通局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到津工超市交罰款時,超市人員對我說因為已經更換新的駕駛員管理卡,無法操作我的罰款處理,讓我更換管理卡後再交罰款,我的駕駛員管理卡有效期是到2014年,請問我該怎麼操作?如更換卡導致出現罰款的滯納金應該由誰負責?希望能盡快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