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家是2007年拆遷的,地鐵三號線都通車了,我們還在外面漂著,這合理嗎?
我家是2009年選的房子,位於宜鵬園還沒蓋好,當時選的房子是比原住址多出10平米左右,開放商要求必須當天把餘款補齊。我家就這樣又交了50000元錢。可是現在這兩棟樓的位置都長滿了野草,開發商的影子都看不到。看著原來胡同裡的釘子戶都給房子了而且還是多給兩套另加90000元裝修款,能不讓我們這些聽黨話的好老百姓寒心嗎?
現在的1200元的所謂兩倍租房費已經遠遠不能租到房子了。究竟還讓我們等多久?我家已經選過房子了,什麼時間能給房子?給那裡的房子?算我們求求你們了好嗎?名字是真的,手機也是真的,就等您的回話!!!別再叫我們等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 宜興埠鎮於2007年7月大規模啟動舊村改造拆遷,累計拆遷4500餘戶,完成宜鵬園小區還遷安置房建設面積12.9萬平方米。2009年根據拆遷先後次序對2007年7月間搬遷的居民實施了還遷,累計安置被拆遷居民2000餘戶。對尚未實施還遷的被拆遷居民,將按照雙倍租房費的標准進行發放,保證拆遷戶在外順利租房。對於目前2000餘戶待還遷居民,宜興埠鎮上下會齊心協力,加緊還遷房建設,預計一年左右的時間可以還遷一半,用二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全部安置。
我們非常理解您急於還遷的迫切心情,鎮黨委、政府對加快推進舊村改造、加快還遷房建設,讓百姓早日遷入新居。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