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天津知青的孩子,1989年回城辦理了天津市戶口,父母現還在下鄉當地。
我於2001年與非天津市人結婚,現我的愛人已滿足遷入天津市戶口所需條件(政務網上列舉的條件,年齡和結婚年限都已滿足)。
我近日前去辦理遷入戶口的手續時,接待員說我名下沒有房產。父母也沒有在天津購買過房產,因此無法給愛人辦理遷入戶口手續。
現想諮詢一下,是否名下無房、直系親屬也無房產,我愛人就無法遷入本市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