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看好天津市未來的發展,特意在武清區置業。原先我在泗村店鎮恆大山水城選了一套房,交了兩萬元認購款,後來在簽約前,經對方同意換了另一套房,然而開發商天津山水城投資有限公司不同意退回原先那套房的認購款兩萬元!我認為這是不公平不合法的交易。
理由是:1、房地產行規和對方公司規定都是允許換房的;
2、現在全國嚴厲限購,對於業主購房套數是有嚴格限制的。你選中了一套,就必須放棄另外一套;哪怕是交了全款簽了合同,只要業主超限購額,開發商都不得不退。
現在,我已在對方買了一套房,對方就應該退回我原先那套房的認購款!否則,就是違規操作!特在此申訴,希望能幫幫我,謝謝! 致此敬以崇高的敬禮!
魏儀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