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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天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位於寶坻九元工業園區興寶道,主要從事防風網網片生產及靜電粉末噴涂生產。
根據《天津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規定,“建設產生污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國家標准和本市地方標准”,“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並提出防治措施;對清潔生產、生態保護、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等設置專章(節)進行分析評價”。
該公司從2011年就開始了生產,嚴重違反上述相關規定,一是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及環評驗收就開始生產。二是其靜電粉末噴涂生產過程中要除掉工件表面的油污、灰塵、鏽跡,並在工件表面生成一層抗腐蝕且能夠增加噴涂涂層附著力的“磷化層”或“鉻化層”,會產生大量的含有重金屬鉻的廢水。該公司未經處理,未辦理排污許可證,長期將數千噸廢水偷偷排入地下管網,對環境形成重大影響。特此舉報,請環境保護部門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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