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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1月27日再政民零距離上反應的”我家是保利上河雅頌23號樓2門1304室,新的小區應該是暖氣保修2年的,我從11月5號給保利物業打電話,物業過來看看暖氣管說不熱就找國環供熱站,國環說讓看看是不是管道問題,我們供熱站熱不熱跟個人沒關系,整個小區都不熱纔是我們問題,這個要找物業。11月29日我又給保利物業打電話,保利的師傅看完說管道沒看出問題,但是水就是不熱就不知道怎麼回事了,還讓我們找國環物業,說這個不是他們的問題!我想問問,到底這件事情找誰呢?國環說如果是他們的問題應該都不熱,有熱的就不是他們問題;物業說管道通著呢,水不熱,他們也不知道怎麼辦?這球推來推去的,到底誰管呢?這保利物業保修2年的保修的范圍是什麼呢?我們的暖氣應該誰給修?誰負責?”的問題,12月7日政府給我回復說“保利小區服務中心聯系該業主,業主表示這一段時間內因保利太冷未住在保利上河雅頌小區,明天會過去看看溫度”但是至今為止我聯系保利物業物業的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情,我真是無語了!難道沒有記錄嗎?我要求保利給我測溫!因為屋裡冷的實在沒辦法住進去,每次檢修師傅跟本就不給看,就說管子沒問題,他們不管這個事,那兩天保修的呀,我們花了2.7元/平米的物業費,我們有問題不找物業找誰呀?所以我們不希望再修理的時候還是應付一樣的給我們看看,我們要求檢修+測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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