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戶口,現年50歲,以前在天津單位交養老保險25年沒斷,現勞動關系在市人纔中心保管,2007年後到北京工作並在北京一直交保險。我的問題是:如果今後某年我不在北京工作想回天津,或是到退休年齡後想會天津退休拿養老金,北京的保險可以隨時轉回天津合並嗎?有什麼限制嗎?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在天津就業參保,可以將外省市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戶籍人員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應經市補繳會審小組備案確認後方可辦理轉移手續。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退休手續,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