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昆俞家園給我打電話叫我辦理房產證,並告知我繳納今年的物業費,我說我並沒有住(這點他們也知道),不應該繳納全款,這個問題可以協商解決,我看過法院的判例,這種情況不應繳納全款。並問她(自稱姓張)這和辦房產證有關系嗎,她說沒關系。我問她今天可以辦嗎,她說我3點半之前到就給我辦。我從南開大老遠的跑過去,打電話問那個姓張的(自稱在收物業費)她說你要和主管協商後纔給辦。一個姓姚的主管接待的她就是不給辦,一定要繳納物業費纔給辦。這本來是兩件事,一方應該是開發商,一方是物業,這就是難為人,國有企業也這樣無德。要求天房無條件給我辦房產證。
孫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2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