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婆都是二婚。我是本市農民,我老婆是黑龍江省的非農業。我和我前妻有一男孩十年前離婚時判給了對方,我現任妻子五年以前帶一男孩,她和前夫離婚時孩子判給了女方,可是孩子在我們認識以前溺水身亡了。我們於今年七月領的結婚證。請問我們能申請二孩准生證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與您聯系,並進行了解釋。具體辦理,請諮詢靜海縣人口計生委,電話:12356-4-4。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