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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004年入住月夢園後 每年都正常繳費 但是溫度一直不行 孩子小 都沒法再家裡住 基本就是15-16° 晚上大人要蓋2床被纔行 半夜起來穿單毛衣都待不住 年年找供熱 他們來測溫度都是趕在中午讓光明媚的時候來 測溫17°上下 當時國家要求是18°正負2° 說我的達標 符合標准 2012年 國家新規定室內溫度是18° 於是在供暖期前我來到匯光裡供熱站繳費 接待員相當熱情 在收錢的時候 我諮詢了下溫度問題 他說只能等給氣了再給解決 。2012年12月份當時溫度最低的時候零下6°我在家裡通過自己的溫度計進行了為期1周的測試(基本早5點-7點溫度15°,晚20:-22點16度) 找了多次供熱後也上門看了說他們解決不了,讓我聯系收費員測溫度 12月8日中午匯光裡供熱站的收費員來我家測溫度 雖然外面冷 但是陽光明媚 她進屋後測試16° 等了許久又測試了一下 17° 留條走人 也不告知如何解決 實在沒辦法了 纔到這裡投訴 希望有關領導能夠給百姓一個溫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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