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08年1月1日與開發區一單位簽訂用工合同,單位人事部門4月份給我們辦理參保手續並續交1-3月份的參保費用,現查詢系統顯示,本人工作時間:2008-4-2,養老保險參保:2008-4-2,醫保起始年月:2008-01,養老保險繳費至今,但顯示2008-01至2008-10,其後均無查詢條目。系統顯示工作時間與合同上工作時間不符!懇請專業人員給予幫助,不勝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個人繳費信息有疑異的,參保人員可以到所屬社保分中心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