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戶籍是天津,本人07年大專畢業,在校簽訂就業協議,08年1月1日正式簽訂的勞動合同,派遣證也是派到當時的工作單位,08年10月我進入一家事業單位工作,與新工作單位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並同時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工合同,但是我的派遣證並沒有改派到新的工作單位,請問這對我的人事關系有影響嗎?我需要重新改派嗎?是不是派遣證的單位名稱要和我的實際人事關系是一樣的?
尊敬的網友:
您好!派遣證的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諮詢教委。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