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計生委工作同志:
我和我愛人都是山東戶籍,現居住北辰區紫瑞園。我們已經辦好了准生證(是老家的)但是准備在天津醫院生孩子。我們去所在轄區的社區醫院立本建檔時,
社區醫院說外地的准生證不能在它那裡立本,得居委會開證明在本地領。這樣就得重新辦理准生證。(那我們老家辦的准生證如何處理)請問這種情況是符合天津市的相關規定嗎?如果不是,麻煩你告知如何與該社區醫院協調溝通,挺著急的,多謝了!
小鳳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