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我母親(已退休)突發疾病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產生了620元急救費用,回單位醫保報銷後發現只給報了5元的輸氧費,我撥打了12333電話詢問,告知所發生項目及費用,他們說有些項目是可以醫保報銷的讓我去河東醫保詢問。我去河東區海河大廈5樓醫險科詢問,醫險科的領導說120急救用的藥及急救設備可能不在醫保報銷范圍內,我無語,不明白120用了什麼不能醫保報銷的藥和設備,下面是120急救費詳細目錄:1:西藥費 155元,2:一次性材料費 65元,3:急救費 50元,4:出診費15元,5:儀器檢查費:140元,6:儀器監護費30元,7:輸氧費5元,8:救護車費80元,9:胎擔架費80元。共計620元整。請知道的人士幫助,以解心中的疑惑,謝謝!(在付120急救費時120的人說只有車費及擔架費不能醫保報銷,其他都可以醫保報銷,實際不是這樣,為什麼?難道國家,市,區醫保報銷范圍不一樣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要符合醫保三目即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服務設施目錄的規定。符合規定的120費用中的藥品費、檢查費、化驗費、吸氧費、治療費、搶救費等可以在急診留觀中支付。您對報銷票據有疑問的,請諮詢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