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您好!我是濱海新區的一名普通老百姓,我辛苦勞動得來的報仇再加上貸款購買了濱海新區大港地球村二期(劍橋港灣)的洋房,購買時銷售人員承諾一樓有小院,五樓有閣樓,所以一樓和五樓的價格最貴,包括小院的費用總房款要比相同面積的二樓、三樓、四樓貴將近10萬塊錢,我們辛苦一輩子掙下這點錢就是為了買個帶小院的洋房,帶著我們的兒女和老人生活在一起盡一下孝心;但開發商沒有給我們建小院,我們9月領房間鑰匙交物業費時,我們的房前小院與樣板間不一樣;買房時樣板間帶小院,現在沒有小院,我們詢問時告知自己可以自行圍小院;我們有當時的錄音;我們纔領的鑰匙;但當我們自己圍小院時可又讓我們拆除並且多個部門貼條要求拆除罰款。
我們了解到這段時間網上有很多投訴說我們私搭亂蓋;我們已經花錢夠買了,開發商也已承諾了。所以請濱海新區領導協助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對於開發商的違約行為,業主可以以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條款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為依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順利。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