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東區紅城柏麗花園7號樓的業主,現在已經是第二個采暖期了,暖氣一直不熱。
我了解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建設單位對新建房屋的供熱設施,應當承擔兩個采暖期的保修責任。因此我與開發商進行了聯系,他們回復我說供熱設施沒有問題,不熱的原因是供熱入水溫度不夠。因此我與河東區供熱辦及所屬晨陽道供熱站進行反映,他們答復我說供熱的壓力及溫度都沒有問題,符合標准。
現在的結果就是所有部門都沒有問題,但就是我們的暖氣不熱。希望委辦局領導協助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經查,由於當時壓力不夠,造成供熱不理想,現您家中供熱已正常。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