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在企業工作,後來考入公務員,原先的工作單位在河西區,目前在濱海新區。
有幾個問題想諮詢一下。
1、我原先在企業工作時使用的醫保卡和醫保證可繼續使用,還是要重新發新的?
2、我登陸社保網站,發現目前養老保險的參保類型為“機關合同制工人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的參保類型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樣是否正常?
3、請簡單介紹目前公務員醫療保險的門檻費及報銷比例。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