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香港獨資單位工作,請問單位是否應該給我發放防暑降溫費和冬季采暖費?標准是多少?勞動法有規定嗎?單位未發放,我該如何維權?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在每年6月至9月按月或一次性發放防暑降溫費,無論室外工作還是辦公室工作。防暑降溫費要以貨幣形式發放給在崗職工,不得以實物代替。今年的標准為106元/月。
2012年冬季取暖補貼335元(需工作滿一年)。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185元。
用人單位不按政策規定發放以上福利,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也可以到監察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