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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
你們好,我是一個在海泰信息廣場上班的普通職工,在海泰遠艦這裡已經3年多了,這裡的停車位一直是個比較頭疼的問題,亂停亂放阻礙交通,物業也下過幾次表面功夫,但因為物業的行政不作為而作廢。
前段時間,物業在園區門斗修築了電子門禁,我一看很高興,認為這次整頓力度加大是好現象。可是剛建好門禁物業就一紙通知發到各公司,大意是每個公司允許購買一個車位,其餘車輛停出園區不許入內。
我家住北辰離公司很遠,一直是開車上下班,我一看物業的通知就像應該配合整頓力度,便停出園區停到園區附近的馬路上。可是園區內部的車位根本沒賣出去多少,還空了很多,我便想找物業商量能否買上一個,哪知物業空出的車位是要改成臨時停車場來多收錢的。這我就不明白了,我們買這的房子時是承諾我們地上可以免費停車的,你現在收錢我可以理解,但園區還有很多區內車輛沒有地方停放,你憑什麼把車位空出來做臨時收費停車用啊。
再者自從物業把園區的車都轟到馬路上之後,海泰信息廣場附近的交通一沓糊涂,一條單行路停了4排車,交通擁堵不說還佔據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隱患,業主的車輛也多有剮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現在據說只要賄賂物業的人員就可以拿到車位,因為物業的人很凶我沒去試過,也不知道真假。
我想說的是,既然園區是業主們的園區,物業是園區的物業,那物業公司就要為業主服務,而不是想方設法從業主身上詐錢。
我反應的問題雖然不大,但也希望各方領導重視,構建法制社會的基礎上,纔能真的做到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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