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是2008年11月購買的南開區飛雲裡的一處住房,當時因為原房主應該也沒有居住過,所以沒能提供供熱合同,因為此事我當時去供熱站反映過,因為我怕以後裝小循環有問題。供熱站給我的答復是:沒有問題。
後來,因為家庭變故,房子就一直空著。直到今年8月,鄰居給我打電話說安裝小循環,讓我來安排時間安裝。可是,飛雲裡供熱站說讓我補齊自2000年起的供熱費,否則不能安裝。因為這個事情我和飛雲裡供熱站協商了幾次,每次都是讓我回家等電話。
然後我也去過南開區供熱站反映,區供熱站的人說,飛雲裡是屬於私人承包,區供熱站也沒有辦法。順便問一句,私人可以承包供熱站麼?真賺錢啊。站長開大奔,帶金戒指,抽軟中華啊。看意思夠賺錢的啊,要能承包,我也包一個。
最後我想問一下,這個問題還能解決麼,畢竟涉及到我以後居住的問題。謝謝~
尊敬的馮謙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11月28日
尊敬的馮謙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現將調查結果回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用熱戶變動時,現用熱戶與原用熱戶需共同到供熱單位辦理變更手續,重新簽訂供用熱合同,如有欠費原用熱戶應予以補齊。因此,建議您聯系原房主補齊欠費或者和前房主一起到站裡協商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