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們是今年新搬進來的住戶,我家要裝修了,物業收我們一千塊錢押金,說如果我們裝修不符合規定要扣我們錢!
這是誰家的規定?
同時,我要舉報,福波園3號樓、7號樓最頂上一層住戶在房頂上又加蓋了1層、2層,難道他們看不到嗎?這樣私自改動,難道不違法嗎?希望有關部門管管這些物業和真正拆改樓房的人!估計是串通好的!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2-12-4
尊敬的網友:
您好,針對您反映的問題,大港房管局調查處理。福波園業主入住前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了裝修協議,並交納裝修保證金,承諾在裝修過程中不拆改承重結構。業主裝修完畢後向物業服務企業提出驗收要求,物業服務企業缺人業主無拆改承重結構的情況後退回裝修押金。經調查,福波園大部分業主已經退回裝修保證金,您也可在裝修完畢後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