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請問相關領導,關於准生證具體辦理事宜。
我為男方,於2003年加入天津一家設計單位工作,戶口落在該單位集體戶口上(紅橋區),2009年離職,來到上海工作,檔案還放在天津人纔市場,戶口仍留在該設計單位的集體戶口上。
我的愛人是山東城鎮戶口,也在上海工作。
我和愛人於2011年11月在天津辦理了結婚登記,現准備要小孩(還未懷孕)。
請問我們該如何在天津辦理准生證,日後辦理小孩落戶天津等事宜。
萬分感謝!
致禮!
丁曉波
11-28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您所提供的情況不符合天津《一孩生育服務證》的辦理條件,請諮詢女方戶籍所在地人口計生部門。落戶事宜,請諮詢公安戶籍管理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