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錄用公務員是否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方能上崗上班?
2.區縣人力社保局是否有權約定最低服務期限和違約金?
3.無專項培訓情況下,區縣人力社保局是否有權約定違約金?
尊敬的網友:
您好!工作人員已與網民電話解答相關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