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你們好!
現在房屋買賣,所有權人得到的是房地產權證,可是我們2004年買河東區津濱大道第六大道房子時只有一個房屋所有證(2005年下來的)。
那麼,是否當時開發商還應該給我們一個土地使用權證?如果必須有,現在該怎麼辦理?
謝謝!
劉德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2年11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