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同志:
您好!
本人女性,天津北方人纔的集體戶口,現在在北京工作。已婚,准備近期要孩子(屬初婚初育),請問我本人和我丈夫(北京集體戶口)及各自工作單位需要准備哪些材料、證明,到何處辦理哪些手續纔能辦理准生證?
謝謝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辦理時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具體辦理,請諮詢河西區人口計生委,電話:12356-2-3。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