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是華明鎮潤園的一名住戶,於去年10月份選的房子,但由於本人在外面打工一直沒有時間回來,所以房子也一直沒有人入住。今年到了供暖季節本人想把取暖費交上。到了交費處之後他叫我把去年的取暖費補上,我說可以,畢竟人家把暖氣供到我家裡了,但是還要什麼滯納金?本人第一年住進樓房,從來不知道還有這方面的收費。於去年供暖截止到現在我也從來沒有接到任何欠費通知,難道他們沒有這種告知的義務麼?再次,聽街坊鄰居說,去年的供熱溫度完全沒有達到供熱標准,難道這樣我們這些人還要交那所謂的滯納金嗎?感謝領導們在百忙之中能夠為我們這些人解決一下此類問題。
尊敬的黃長寶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11月23日
尊敬的黃長寶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經相關工作人員與您聯系進行解釋,目前您已繳納滯納金,此問題已得到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