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碧海藍天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上杭路道辦事處調查處理。街道辦事處已聯系管理該小區優聯物業公司進行調查了解,現將回復如下:
1、動用維修基金不公示,不依法經過業主委員會和業主的表決通過。經了解,第六大道社區沒有使用房屋維修基金,而是使用應急維修基金,依照《天津市房屋應急危專項將基金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該公司已向市房屋主管部門履行了相關手續。
2、隨便佔用小區(道俊花園第十三組團)道路和綠地建車位,不依法經過業主大會表決。業委會在爭取部分業主意見後,決定在毀壞嚴重的草坪上鋪設草皮磚,一方面回復綠地,另一方面,可以提供一些車位,減少車位的擁擠程度。並與物業服務處協商,由物業服務處撥出資金進行此項工作。現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正進一步征詢廣大業主對此項工作的態度。因部分業主家中無人意見征詢工作還在進行中,目前此項工作處於停頓狀態。
3、隨意調高車位收費不依法經過業主大會表決,不征求業主意見。經了解,此項工作只是預案,並沒有實施。物業公司介紹,待履行規定手續後,於2013年實施。
4、工程不公開超標,不公開評標,為營私舞弊留下空間。依照《天津市房屋應急危專項將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四款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管理單位自行選擇確定施工單位組織維修。故此應急維修資金使用過程中無需招投標。
5、個人以業主委的名義替業主做主;業主委成員隨意安置,沒有經過業主表決,沒有公式的過程,完全暗箱操作;呼吁按照物業管理條例成立合法的業主委,維護小區業主利益。第六大道社區業主委員會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於2010年12月27日成立並在街道辦事處備案,後報區物業辦備案。第六大道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從2010年4月開始至2010年12月成立止,歷時7個月,所有手續按《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進行,是合法有效的。該業主委員會於2012年5月4日向街道辦事處提出調整個別業主委員會成員職務,街道辦事處要求進行變更。所以業委會的選舉不存在暗想操作之說。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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