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11月在津參加工作,35周歲以下,中級職稱,單位為在津注冊公司。愛人和孩子戶口在天津南開,有住房。
1、因為我愛人是09年戶口遷回天津的,能辦理投靠配偶落戶嗎?(我們是07年2月登記結婚的);
2、如果按照人纔引進,需要什麼資料,流程是什麼樣?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2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