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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天津市紅橋區天驕公寓12號樓5門401/501的住戶,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原先的二至五層與供熱部門簽訂供熱協議,原先的二至五層為一戶,但是二至五層拖欠兩年供熱費用。自今年開始四五樓與二三樓已經分開為兩戶,且有獨立的房產證,四五樓想單獨要求供熱,但是供熱站說需要補齊以前欠費纔能供熱,為此我找到風貌裡供熱站以及紅橋供熱站要求分戶並表示願意承擔今年的供熱費用要求能及時供熱,之前我跑了好久這個事情,如今已到正式供熱期兩供熱站仍相互推卸責任,致使我們無法供熱。因為原先的二至五樓與我們現在的四五樓沒有關系,原先的供熱協議的雙方主體是供熱站和二至五樓,並非四五樓。拖欠的費用也是二至五樓拖欠,並非是四五樓拖欠,既然已經給我們進行管網改造可以單獨供熱,且我們表示願意繳納今年的供熱費用,能否與我們四樓和五樓單獨簽新的供熱協議,並及時供熱?因為我們是正規養老院住的都是老人,老人無法在如此寒冷的屋內生活。望領導能盡快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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