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在北辰區的街道居委會工作,她的戶口在北辰區普東街正義裡。她雖然在居委會工作但單位不發放獨生子女費,去普東街申請,其工作人員說她有正式工作也不予發放。請問這個問題應該怎麼解決?孩子都四歲了,一直沒有領取,要是可以領取的話,以前的未領的還能補領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與您聯系。按照《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有工作單位的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單位發放。具體辦理請諮詢北辰區人口計生委,電話:26919702。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