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公安局工作人員:
您好,我是2006年研究生畢業就業於天津市武清區一家企業,隨
之我的戶口落戶至單位集體戶口(武清集體戶口)。2008年8月我換工
作,返回天津市市區工作至今,與此同時單位將我的戶口轉移至天津
北方人纔武清分部,但仍為武清區集體戶口。
現我在天津市西青區李七莊附近買了房子,房產證已拿到。產權
證登記為我和我愛人的名字,我持有房產共有權證。我欲將戶口從武
清遷至現房子所在地西青區李七莊。戶口不能直接遷移嗎?只能走人
纔引進方式嗎?
另外如果我只能走人纔引進方式,我愛人的戶口能隨之遷移嗎?
(我愛人為外地戶口)
急切盼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