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將我愛人的戶口通過人纔家屬引進遷入天津.
但是目前遇到一個問題,那就是我的就業勞動合同登記名冊問題.
我的戶口是01年因上學遷入天津,畢業後在津工作,落戶.至今,我的戶口已在津滿10年了.
我在工作的幾年裡,更換了2家公司,目前在第3家公司工作.提交材料後告知我需要3家工作單位的登記名冊.但是我的前2家公司無法提供就業勞動合同登記名冊.我向前兩家公司諮詢並向園區勞動局和開發區勞動局諮詢,得到的答復說是在2010年10月以後他們纔開始使用登記名冊.
我現在能夠提供現在所在公司的登記名冊,其它2家公司無登記名冊.
其它材料我都備齊了,就差這登記名冊.
戶政那邊讓我盡快補上名冊,可是經過向勞動局的諮詢,我沒有辦法補上.能告訴我是否可以用其他的證明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