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如下:我第一學歷為高職,1999-2002;畢業後工作一年;2003年參加高職接本,2005年畢業參加工作。2006年在東麗區買了二手房,價格20萬,因為當初沒有將戶口從寧河轉入學校,買完房子之後去辦理遷戶口事宜,被告知,寧河縣遷往東麗按外省市進津辦理,所以無法遷戶口。因我畢業後一直在東麗上班、生活、居住,現在孩子已經5歲,面臨上小學的問題,但孩子的戶口還在寧河,總不能因為這些問題讓孩子在寧河上學,這也不太現實,因戶口不在東麗,所以沒有對口的小學,如果上,就面臨學籍的問題、借讀費的問題,平常的生活和工作,感覺到沒什麼,但小孩上學這個問題就凸顯出來了,而且對於家庭來說也是大事,真心希望領導能夠體會我們遇到的難處。希望有關部門能夠給我提供解決問題的途徑或方法,謝謝。盼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