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於2010年9月購買天津空港經濟區東四道名居花園一處房產,2011年9月辦理入住。至今未給我們業主房產證。正趕上我懷孕需要辦理准生證,因我和老公都是集體戶口,辦理准生證過程中遇到相當大的麻煩。3個月未辦下來。但是若能將戶口遷至空港經濟區,將很快能辦下准生證。可是空港經濟區的公安局需要提供房產證纔給予辦理。想求助,是否可以用購房合同就能將戶口由集體戶口遷至空港的公安局這邊。
此事很急,盼答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