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南開區、鞍山西道、玉泉路、雲松裡4號樓的居民,自我小區改為房產供熱以來,暖氣溫度一直不達標准,尤其是2008~2009年,室內溫度一直不到16度。我們多次提出要求測量溫度,但供暖公司人員一直拖到立春以後纔來測量,當日室外溫度已經很高,測量人員說溫度已達標准,但我們沒有簽字,工作人員說以後再協商解決,也一直沒有回應。後來這幾年我們都按時繳納了暖氣費。直到今年供暖公司強行將我小區4號樓改為一戶一環,說是為了更新管道,如果不改,今年就不能給暖氣。於是大家都改了一戶一環,但5號以後暖氣人沒有低溫運行,去供暖處諮詢纔知道是因為我們08~09年未交暖氣費!說如果不補交齊08年的暖氣費和滯納金就不給暖氣!由於我家有85歲的奶奶和1歲的小孩,所以只能去交了,纔給開的氣,我想問一下,溫度不達標也要交全款麼?希望您能到我小區了解一下具體情況,因為很多住戶都存在這個問題,謝謝!
尊敬的張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我們將及時研究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11月13日
尊敬的張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目前,市房產供熱公司的工作人員已與您電話聯系,向您解釋此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