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青區星河灣花苑21號樓一門901居民,由於以前不長在家住,前兩年報停了暖氣。前幾天我們去交錢開通暖氣,但工作人員說過了時間,就是交錢也不能開通暖氣。
嚴冬即將到來,如果不供暖氣,老人孩子怎能熬過整個冬天。希望政府領導能夠體察民情,督辦相關單位,讓我們交費後為我家開通暖氣。
尊敬的楊曉磊網友:
您好!《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建公用(2010)1125號]第三條明確規定:用熱戶有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的,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且在供熱合同中也已明確停復熱日期。一般來說,供熱單位從每年的10月份開始,對供熱管網及供熱設施進行打壓試水和水力平衡調試工作,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且供熱系統是一個封閉運行的系統,如果在供熱單位對管網和供熱設施進行打壓試水和調試期間暫停和恢復用熱,是會影響到整體供熱工作的。自11月8日起,天津市各供熱站均已開始低溫試運行,因此,根據條例規定及實際情況,如逾期,確實無法再辦理停復熱手續,給您帶來的不便請您諒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