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您好!
我於2012年10月21日,在天津武清區第六城,摩卡公寓售樓處看房。當時售樓小姐李蕊接待的我,我當時要求的首要購買條件就是“我家孩子現在讀初三,買這裡的房還來得及辦藍印戶口嗎?”。售樓小姐李蕊當時承諾肯定沒問題。第二條件是,房屋必須是民用大產權。李蕊說沒問題,我們這樓盤就是民用大產權。於是我就交了1萬元的購房押金。後來,我去武清區公安局戶籍科詢問,民警告訴我,第六城,摩卡公寓不能辦理藍印戶口,原因是摩卡公寓還沒有經過市局的審批手續。於是我就找她們售樓處要求退還1萬元押金。經過多次溝通不願意退還我的1萬元押金。最後說只能退我5000元,要扣我5000元的違約金。我想請領導給我評評,這是我違約?還是開發商欺詐我啊?明明承諾可以辦理藍印,但公安局那裡明確告知我不能辦理藍印。這不是明白著欺負我老百姓嗎?我是一位來自河南農村的打工仔,在北京辛辛苦苦掙店血汗錢,容易嗎?老家一年的收入也還不到5000元。為了買這裡的房我向私人借的高利貸。現在房沒買成還被扣了5000元的押金。我懇求領導能出面幫幫我這位來自河南農村的打工仔,討回我的5000元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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