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買的棕櫚灣的樓房(毛坯房),今年拿鑰匙時告訴我交第一年的暖氣費後,如果不住,第二年就可以不交了。但是今年又要交,且收費標准是三天前收25元/平,今天又通知收30元/平。您能告訴我今年不住能不交嗎?交的話,收費標准是多少?謝謝
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關於您反映的問題,王慶坨鎮答復如下:新入住商品房兩年內必須要交納取暖費,兩年後可以提前申請停暖。取暖費每平米30元。
謝謝!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