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親人是一類病患者(癌癥放化療),現服用中草藥治療。可是塘沽規定大病患者每付中藥實際費用最高限額為60元,醫保支付60元的85%,超過60元以上的藥費需患者自費,而且是現金自費,不能用社保卡中的個人帳戶。
現在國家規定大病自費部分由國家再負擔50%以上,不知咱天津市為什麼沒有實行。現在中草藥價格上漲幅度很大而且很快,每付藥從2010年的40餘元/付上漲到現在的80餘元/付,而且還在不斷上漲(我這次抓藥現金自費132元,上個星期現金自費116元,而半個月前僅需88元),。肯請政府考慮一下物價上漲過大過快因素,將60元上限進行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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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