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天津市招聘了大學生公益性崗位,一直以來我們都在崗位上努力著,在2011年到期的時候,河西的北辰的和平的等等都轉成了事業編制或者編外制,武清的留任兩年,兩年又快結束了,請問有新的政策嗎
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尊敬的高子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人力社保局十分重視。現回復如下:
根據津武人社﹝2011﹞53號《關於做好公益崗位期滿高校畢業生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留用期滿2年的高校畢業生去留問題,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與高校畢業生協商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