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津濱大道金隅悅成小區 從今年5月開始進入裝修期很多業主在裝修。 部分一樓在小區內私搭爛蓋以違反了城市管理規定第45條 第四十五條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搭亂蓋。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責令停止建
設,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強制
拆除,強制拆除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並處5000至2萬元罰款。
本人就這一問題多次通過網絡向本區政府反應 遲遲沒有人管。城市執法部門一直在搪塞。已經過去5個多月了。我個人感覺既然已經有了法。就應該遵循。縱容只會讓更多的人心存僥幸心理。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2年11月16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回復如下:
經查,舉報反映的問題主要是金隅悅城小區內部分一樓業主私搭亂蓋。出現此問題的原因是由於金隅悅城開發商曾經承諾一樓業主,一樓有小院,並給業主設計了小院圍牆的樣板,但一部分業主把原有的木圍欄拆除,以當時開發商承諾有小院為由,自己壘圍牆圍院。鑒於此情況,我局執法人員與該小區物業及業主進行了溝通,物業表示將與開發商聯系,對小區內的小院進行規范,集中治理,以免出現私自圈建的現象。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