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布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同時,超過24周歲的產婦生育第一胎子女可享受增加產假30天。由此計算,大齡產婦順產生下第一胎子女,可以連休128天。
我想問一下武清的教師是否享受這個待遇?如果生育時間趕上寒暑假又該怎麼算呢?
尊敬的賈女士: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教育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教育局回復如下:
根據最新公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市人力社保局關於女職工生育產假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2〕56號)精神,我區女教職工應享受文件中的相關待遇,另外,根據有關規定,若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