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跨省結婚:他是吉林人我是天津人(雙農戶口)2002年結婚由於當時在遼寧工作辦結婚證麻煩所以只辦了酒席沒領證,等03年回家補得結婚證並且生有一女兒戶口上天津了由媽媽幫忙撫養。去年我們在吉林政策允許下又生了一個小女兒(准生證,出生證明齊全)並且落戶到了我丈夫戶口上。現在我們擔心將來孩子上學麻煩想把我丈夫和小女兒戶口遷到我家(天津-靜海-蔡公莊鄉-四黨口)不知道該怎樣辦理啊?需要哪些手續?該找哪些部門啊? 問村委會了,他們也說不明白,請求有關部門給與解答??? 非常感謝
尊敬的“李紅”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涉及很多細節,請您直接諮詢蔡公莊鎮派出所。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