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09年將戶口檔案靠掛在天津經委人纔服務中心,2012年有合適工作打算將戶口與檔案簽到公司集體戶口。電話諮詢了需要的材料,服務人員告知材料如下:存檔手冊,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單位開具的戶口接收函,檔案館開具的提檔函。但至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拒絕調檔。要求以學位證/畢業證為質,借出戶口頁,然後進行公司落戶工作,之後提供落戶的復印件方可取回質押的證書與開展調檔工作。
不解之處:既然我的單位已經開具了正規的接受戶口的證明,還有檔案館提供的調檔函為何不許我調檔。
有關部門領導是否可以與該服務中心協商准許一次調出戶口與檔案。從開發區到服務中心路程較遠,往返至少半天。服務中心的上班時間是周一至周五,一般的企事業單位也是如此,辦理業務不得不請假,務必會影響正常的工作。請相關部門領導體諒並給予幫助,萬分感謝!
以上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4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因您所留聯系方式有誤,故戶政部門無法了解您的詳細情況,希望您留下確切電話或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