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懷孕三個月打算在天津辦生育指標 我去居委會辦 可是計生主任說我是外地人 辦這個需要兩個月 如果是這樣肯定會影響孕期檢查和立卡 請問我該怎麼辦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已經與您聯系。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為外省市戶籍,在我市居住3個月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辦理時需攜帶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本市醫療機構出具的妊娠診斷證明、婚育證明(或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工作部門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並對其提供的情況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書面承諾。具體辦理事宜,請您撥打12356-2-5,諮詢現居住地河北區人口計生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