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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領導:
您好!我是2011年湖南省衡陽市南華大學本科畢業的學生,大學畢業後因在安徽省蕪湖市國有企業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從事銷售工作,把戶口從學校集體落戶到了公司集體。2012年3月份,我已和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想把我的戶口遷回我的家裡來,我是津南區雙橋河鎮東泥沽村的,父母都是農業戶口。但是報卷後,市局並沒有批准。建議我走人纔引進。
然而,走人纔引進,需要和當地有權利上集體戶口的企業簽訂一定年限的老同合同,但是就算想和人家簽合同人家也不一定要的。
我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上大學遷出的天津市,然而現在想回來,就真的這麼難嗎?政府一直在說便民,服務於民,為何一個正宗的天津人,只是因為之前不懂的戶籍政策,不小心把戶口遷到了外省市,現在想回來投靠父母,都這麼難?
因為不是本市戶口,我的就業成了問題;因為不是本市戶口,上本省市醫療保險成了問題,“看病難”也成了問題;因為不是本市戶口,我的考試、進修等都成了問題……因為沒有本市戶口,我都被很多政策擋在外面。大學畢業生,現在成了“困難戶”,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呢?據我了解有很多像我一樣的大學畢業生,因為同樣“無知”不能“回家”了!這是多麼可悲的事情啊!
現在,我想求助市領導,能否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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