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從天津辭職,戶口在原單位集體戶口上,我現在無錫工作,遷戶口需要戶籍證明,但是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去開具戶籍證明的時需要原單位開具的介紹信,我和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原單位也不給開具,而且集體戶口首頁也在公司,那我豈不是開不了戶籍證明,戶口也遷不了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區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辦理,並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和平區政府為民服務網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