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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是天津市寶坻區海濱街道吳辛莊村村民。對於我們村現在的拆遷政策我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但是我回家的時候拆遷辦的工作人員也都休息了,所以想在這諮詢一下具體的相關政策,並且請您看一下對我們家的拆遷補償安置是否合理。
我們家的家庭成員情況;父母(都是農業戶口);我和丈夫,還有一對雙胞胎兒子(都是非農業戶口);我妹妹(非農業)。這是7口人。
家裡主房面積是不到80平米,這也是房產證上的房屋面積,但是在2005年左右又自建房屋並且用於居住。
以前的農用地征用,家裡已經沒有耕地了。當時因為我已經大學畢業,沒有一分錢的補貼;妹妹正在讀大學,得到的補貼也是正常人口的一半;父母是每人2萬多。這個先不說。
村裡有和我年紀一樣大,也生活在父母家的女兒,但因為是農業戶口,獨生子女就能享受免費的10平米。
拆遷辦對我們家的政策:主房80多平米,房換房;父母兩人能低價購買60平米左右,需要6萬元左右;我們非農業4口能低價購買33平米左右,需要11萬元左右。地上物補償是18萬左右。經過父親的轉述,戶口動員人員的意思就是:我們家可以換購190平米左右的樓房,但是要支付將近21萬元。這對於經濟收入微薄的一家人來說無疑是天文數字。
請問這種居住房的改造也有農業非農業戶口的區別麼?
對於我們這種情況是否能夠給予適當的照顧?
期待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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