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紅橋區和苑小區業主,11月19日到小區辦理入住,但是賓園物業經理告知:不預交2013年物業費和裝修費用,不給辦理入住手續不給鑰匙。
我是買的開發商的房子,應該是開發商給鑰匙,但開發商委托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以不預交2013年物業費和裝修費用為由,不給辦理入住手續不給鑰匙。依據《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及《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苑小區的開發商、物業公司嚴重侵犯了我的權益,為此請相關部門給予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已責成區房管局物業管理辦公室對您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
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2.11